石家莊市社會保險中心關于公布第二批企業工傷保險協議服務機構名單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8-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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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社保局,各協議服務機構,各參保單位:
根據《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關于加強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管理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2007]7號)、《河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1號)和《河北省工傷保險協議服務機構管理辦法(試行)》(冀社險[2017]24號)文件要求,通過對6家新申請醫療機構申請條件、就醫流程、診療項目、藥品管理及工傷保險內部管理有關制度的核查和1家首批未簽的協議機構的檢查,我市決定與7家醫療機構簽訂《工傷保險醫療服務協議書》,協議執行時間為協議簽訂之日至2018年12月31日。請各縣(市)區社保局、各協議服務機構要按照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等政策規定,組織好工傷職工住院和醫療機構的協議管理,保證參保職工合法權益的落實。
附件:第二批企業工傷保險協議服務機構名單
2018年3月13日